【政协委员】巩富文: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关系国家根本利益
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来源:28365365打不开 作者:特派两会记者许勇 记者马春红
本报讯 特派两会记者许勇 记者马春红报道 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巩富文在给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提案中表示,防范重大金融风险关系到国家的根本利益。
金融作为国家核心竞争力,是确保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我国虽已成为世界重要金融大国,但在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重大风险和隐患,也面临着国际金融风险的严重冲击。
为此,巩富文在提案中提出四点建议。一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根本举措。为实体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应当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抓手,加强货币政策与其他相关政策协调配合,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形成调控合力。金融业要专注主业,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经济发展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二要防控重大金融风险须提升财政能力。尽管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潜在的系统性金融风险值得警惕。财政是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最后一道屏障”,在系统性金融风险和危机酝酿、爆发时能够起到“托底”作用。提升财政风险防控能力,需要加强财政能力建设,包括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体系稳健、应对不确定性和保障能力等。
三要织密织牢金融安全网,对重大金融风险进行全方位防范。深化金融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和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金融风险监测、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建设,全面排查金融风险隐患;加强对跨行业、市场、国界风险及其传染形势的分析研判,切实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整治严重干扰金融市场秩序的行为,严厉打击金融腐败及其衍生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防止金融资源配置扭曲;积极稳妥推动金融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和资本项目可兑换。
四要优化重大金融风险处置模式,将风险防范于初期。建立快速、灵活、有效的金融安全操作规程和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拓展货币政策工具和宏观审慎工具。同时,应依法妥善处置问题金融机构,明确监管机构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置权限和程序,做到处置有序,降低债权人损失,减轻对金融体系的冲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问题金融机构处置中的积极作用,只有在市场失灵或对市场冲击过大时才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稳定金融市场预期,促进市场机制完善,提升金融体系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