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丁士启:“一去一补”攻坚有色矿业供给侧改革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士启
时间:2018年03月09日 来源:28365365打不开 作者:本报特派两会记者 张伟超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将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大力简政减税减费,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对此,全国两会代表和委员们也畅谈了对高质量发展实体经济的期待。
丁士启认为,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发展实体经济,矿业发展机会会越来越多,矿业一定会伴随着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而更加健康的发展。
特派两会记者 张伟超 摄
3月5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丁士启在北京参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式。第一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他,听了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尤为振奋,意犹未尽。
一直到晚上,《中国黄金报》特派两会记者专访时,他还在认真地学习这次会议的新闻报道。“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思路非常清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总结了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明确了未来的发展规划,措施细致,让我们对未来发展充满了信心。”丁士启说。
结合矿业的发展,丁士启深有感触地说,矿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和源泉,也是实体经济的一部分。当前国家越来越重视发展实体经济,矿业发展机会会越来越多,矿业一定会伴随着国家经济高质量发展而更加健康的发展。当然,矿业开发涉及到采矿、选矿、冶炼、尾矿处理等工艺流程,总理的报告给矿业绿色发展、安全环保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持续推动矿业技术进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安全环保投入,保障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丁士启认为,近年来,我国铜冶炼行业出现了井喷式盲目建设,铜冶炼能力无序过快增长,已远远超过全国铜精矿资源保障能力和国际市场可能提供的铜精矿量,国家应该严格限制国内铜冶炼新增产能。同时,在促进高新技术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国家应该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提升大型企业创新新动能。
“一去”:严格限制铜冶炼产能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复苏,铜需求量不断攀升。在较好的市场形势下,各地纷纷建设铜冶炼项目,铜冶炼行业一度出现了井喷式盲目建设的现象。
丁士启指出,我国精炼铜产量由 2014年的688.4万吨猛增至2017年的888.9万吨, 仅2017年新增铜精炼产能45.5万吨, 预计2018年将新增铜精炼产能约156万吨, 铜冶炼能力很快将远远超过全国铜精矿资源保障能力,以及国际市场可能提供的铜精矿量。
我国的铜消费量在逐年增长,但是铜精矿中铜产量增长缓慢,国内铜行业对进口铜原料依赖程度越来越大。 2016年和2017年,我国进口铜精矿中铜量分别递增仅25.57%、5.56%。仅2017年进口铜精矿含铜450万吨,其进口铜精矿中铜量占国内铜市场的需求比,由2014年69.01%逐步增加到2017年77.59%。
“相对于国内冶炼产能的快速增长来说,自身铜冶炼原料供应严重不足,越来越依赖进口市场。而目前国际市场上铜矿资源越来越集中,全球8家矿业公司所拥有的矿山产量占全球产量的50%,基本呈现垄断局面,国内企业受制于人的形势日益明显。”丁士启说。
截至2016年,我国自有铜矿产量仅161.4万吨,铜矿产量占全球产量的6.78%,并且国内优质铜资源较少。同时,国内企业在海外成规模的铜矿山项目数量也不多,目前已投产项目为五矿集团在秘鲁的年产40万吨的拉斯班巴斯(Las Bambas)矿山和中铝的年产20万吨的特罗莫克(Toromocho)矿山。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在厄瓜多尔的年产10万吨的米拉多铜矿项目正在建设中,预计2019年投产。
在丁士启看来,大型铜矿山开发周期长,短期内很少有大型铜矿项目能投产,未来全球铜矿产量将迎来低谷增长期,这对我国严重依赖进口资源的铜冶炼行业来说,会产生根本性影响,甚至会带来生存威胁。
“为了争抢铜精矿原料资源,国内冶炼行业已经在变相打价格战。”丁士启指出,这使得国际市场铜精矿加工费逐年下降,铜精矿价格却日益上涨,我国每年要付出上百亿美元外汇进口铜原料,使国际矿山持续获得暴利,而国内冶炼企业却因持续低迷的加工费而举步维艰,甚至在成本线下经营,并且会传递到下游市场(电铜消费、硫酸销售等),最终使得整个行业发展受损。
为此,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限制国内铜冶炼新增产能,才能避免铜冶炼重复钢铁、铝、水泥等产能严重过剩的局面。丁士启建议,国家应该尽快总体规划铜冶炼和精炼产能,发挥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行业协会的作用,保持行业健康良性发展。特别是要防止国内个别企业“偷梁换柱”绕过国家限制,以黄金冶炼或者多金属回收等项目名义,新建铜冶炼厂。
丁士启认为,目前新建或者改造的铜冶炼项目主要按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5月1日颁布实施的《铜冶炼行业规范条件》进行规范,可是这一规范主要在技术、能耗、环保等方面规范新项目,而非行业总规划,难以控制冶炼产能扩张。
此外,新建铜冶炼项目现为备案制管理。丁士启认为,这为铜冶炼行业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国家从宏观层面加大管理,新建铜冶炼项目应由备案制改为审批制,从政策层面加大管控力度,进而保障铜冶炼行业高质量有序健康发展。
“一补”:完善创新激励机制
科技创新是有色矿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也是企业发展的竞争力。为了激励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力度,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激励企业创新创业的政策。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及带来税务优惠政策,则是有色矿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优惠政策,对于企业创造新技术、创新工艺,加快转型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实际运行中也存在亟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高新技术企业的一个核心认定条件是测度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的指标,即研究开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在丁士启看来,这一指标条件仅以销售收入为基数来测量计算,未能充分考虑企业的不同性质,使部分以来料加工而产品市场价格高销售收入绝对数值大的企业、大型及特大型企业等无形中被排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外,存在不合理性。
丁士启进一步指出,国有大型企业虽然在推动产业科技进步、发展高新技术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投入的研究开发经费绝对数值也很大,在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组成、高新技术领域、高新产品(服务)收入等方面也都符合高新技术认定条件,但由于铜金属市场价格高,销售收入基数大,国际贸易中的铜原料加工费低等客观因素,部分行业加工费占销售收入的占比不到5%,使得这些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很难达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所规定的指标条件,不能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也就享受不到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这严重挫伤了这类企业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发展高新技术的积极性。长此以往,将对我国部分产业和大型及特大型企业的长期、持续创新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丁士启建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测度企业研发投入强度指标条件作适当调整补充,增加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的各个档次,设置不同的比例标准。
“大企业及特大型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也是创新发展的积极倡导者和践行者。要与支持、扶持中小企业一样,重视支持大企业及特大型企业的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创业发展,发挥对国民经济的引领作用。”丁士启说。